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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16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届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饶陆华先生、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马剑先生、桂国才先生和黄幼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聂志勇先生因任期届满,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副总裁及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聂志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届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盛宝军先生、丁海芳女士和张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丁海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段忠先生、梁金华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段忠先生、梁金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2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2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3月11日(星期一)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2019年2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简历

  1、饶陆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96年创立本公司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曾被评为深圳市福田区第三届“十大杰出青年” 、“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被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授予“永久荣誉会长”和“企业优秀管理者”光荣称号;曾当选中国计量协会副理事长、深圳市第四届及第五届政协委员、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理事会副会长、江西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等。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饶陆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持有公司455,580,277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道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赛格高技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计财部部长、董事局秘书;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董事、远致投资(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

  王道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蔡赟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资深经理;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裁、高级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资本市场投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蔡赟东先生为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资本市场投资部副部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马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研究所手机开发经理,德赛电子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兼国际市场部销售总监,2010年9月加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马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现持有公司7,677,95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桂国才,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生,硕士学历。2002年7月至2013年8月任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8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桂国才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现持有公司25,281,284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黄幼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本科学历。2005年迄今在本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黄幼平女士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持有公司7,710,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盛宝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4年7月生,复旦大学MBA,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学硕士,上海医科大学医学硕士。2004年至今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顺龙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迅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国际仲裁院医疗仲裁员。

  盛宝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丁海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注册会计师。1993年9月至1995年9月在宁夏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工作;1996年5月至1998年9月在重庆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校办企业工作;1999年6月至2012年8月在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12年8月至2013年5月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2013年5月至今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玛西尔电动车股份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丁海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张文,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高级会计师,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中心总经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2016年3月起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马明芳先生因病逝世,公司尚未选举新任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2名。会议由2名监事共同推举出来的监事郭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严冬先生、郭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严冬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推荐,郭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推荐,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共3名)的二分之一,且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严冬先生、郭鸿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韦玉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简历

  1、严冬,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2月生,硕士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及证券、基金从业资格。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中建国际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助理总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高级经理。现任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风控部副部长、广州纳斯威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龙焱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严冬先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风控部副部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郭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2月生,硕士学历,智能电网专家,曾任公司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深圳市科陆通用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配电网事业部总经理。

  郭鸿先生为公司配电网事业部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申请不超过(含)人民币4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笔授信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中,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申请了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本次审议通过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为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0万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有效满足储能业务快速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建设“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投资金额约人民币15亿元。

  本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人民币15亿元的投资总额范围内办理“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建设具体相关事宜。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背景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有效满足公司储能业务快速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提供保障,公司于2017年5月以总价人民币41,300万元的价格竞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宗地号为A608-0164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公司拟使用上述地块建设“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以满足公司储能业务的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光侨路北侧、八号路东侧

  项目具体实施内容: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51,100平方米,包括研发大楼、厂房、宿舍楼、地下车库等。

  项目投资规模:约人民币15亿元

  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公司在具体实施项目时可能与预算的投资额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公司在具体实施项目时,将本着科学合理且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谨慎投入资金。

  项目建设周期: 约2.5年

  四、项目实施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实施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的需要,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可有效满足公司储能业务快速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提供保障,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存在的风险

  (1)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完工的风险。公司将制定严密的进度总控制计划,合理安排时间,通过组织、管理、经济等措施对项目进度进行全程控制,加强与各方的沟通。

  (2)可能存在因工期、人力成本变动等原因导致投资额超预算的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在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加强项目跟踪,力争投资金额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如若超出预算范围,公司会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程序。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韦玉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职工代表监事韦玉奇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2月22日

  附件:简历

  韦玉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11月生,本科学历。曾任职兰州国营万里机电厂工程师、深圳锡威电子公司结构工程师,1998年至今就职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了公司结构部经理、采购部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基建办经理职务。曾荣获甘肃省青年突击手称号,航空航天部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深圳市科技进步奖。

  韦玉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3月1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至2019年3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15:00至2019年3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饶陆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道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蔡赟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马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桂国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黄幼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盛宝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丁海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严冬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郭鸿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2、上述提案1.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提案2.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提案3.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深交所,尚待深交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19年2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9年3月6日、3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3月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传真:0755-26719679

  联系人:张小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1”,投票简称为“科陆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皆为累积投票提案,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9年3月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3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上述提案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监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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