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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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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19-01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霞女士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祝继东、叶曼桦、陈磊、赵敏、李学尧、李勤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胡卫庆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回购股份方式、价格及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3回购股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5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6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2.07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2.08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2.0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第 2 项议案涉及逐项表决,子议案 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 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需经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春辉、任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9-01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①使用1.5亿元以内(含1.5亿)的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②若公司最终回购使用资金超过1.5亿元,超出部分的资金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亦或是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在公司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若存在上述②情形回购的股份且未完成转让的,此部分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关于本次回购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6)。

  2019年2月22日,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9年2月23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231号广厦锐明大厦15楼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19年2月23日至2019年4月8日(8: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黄霖翔

  4、联系电话:0571-87974176

  5、传真:0571-85125355

  6、电子邮箱:stock600052@gsgf.com

  7、邮编:310005

  8、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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