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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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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226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编号:2019-005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投资”)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升华集团于2019年2月20日以2.61元/股交易价格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1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32%。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7,07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32%;本次权益变动后,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6,93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9%,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2018年12月18日,丰华投资以2.80元/股交易价格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45,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573%。上述减持完成后,丰华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夏士林

  4、注册资本:8,054.29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金融、期货、保险)服务,投资和开发生物制品、氧化铁颜料、涂料、锆系列产品、机制纸及纸板、其他纸制品、纺织品和服装、投资房地产业、酒店业、广告,经营国家批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货物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及制品(除贵稀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纺织原料(除国家统一经营项目外)、重油(工业用)、润滑油、办公设备、汽车(除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及摩托车配件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7338385130

  8、经营期限:2001年12月13日至2051年12月12日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名称: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

  3、法定代表人:吴梦根

  4、注册资本:14,7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597207396N

  8、经营期限:2012年5月23日至长期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丰华投资为升华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根据《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升华集团上述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升华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编制了《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2日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瀚叶股份

  股票代码:600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工业区

  联系电话:0572—8401888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

  通讯地址: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

  联系电话:0572-8409977

  签署日期:2019年2月21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叶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瀚叶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2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瀚叶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144,000股,占瀚叶股份总股本的0.3232%。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夏士林

  4、注册资本:8,054.29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金融、期货、保险)服务,投资和开发生物制品、氧化铁颜料、涂料、锆系列产品、机制纸及纸板、其他纸制品、纺织品和服装、投资房地产业、酒店业、广告,经营国家批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货物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及制品(除贵稀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纺织原料(除国家统一经营项目外)、重油(工业用)、润滑油、办公设备、汽车(除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及摩托车配件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7338385130

  8、经营期限:2001年12月13日至2051年12月12日止

  9、股东及持股比例:德清县钟管镇富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50.00%)、夏士林(持股38.00%)、吴梦根(持股5.00%)、钱海平(持股2.60%)、德清升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80%)、鲍希楠(持股1.10%)、王菊平(持股0.50%)、王锋(持股0.50%)、罗坝塘(持股0.50%)。

  10、通讯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

  (二)升华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

  3、法定代表人:吴梦根

  4、注册资本:14,7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597207396N

  8、经营期限:2012年5月23日至长期

  9、股东及持股比例: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00%)、夏士林(持股25.50%)、吴梦根(持股16.00%)、高敏华(持股3.30%)、史凤章(持股2.30%)、沈红泉(持股1.00%)、徐红彪(持股1.00%)、费玉明(持股0.60%)、姚银方(持股0.30%)。

  10、通讯地址: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

  (二)丰华投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丰华投资为升华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根据《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丰华投资与升华集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升华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具体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不存在其他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是基于自身战略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升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在未来12个月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升华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7,07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3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升华集团于2019年2月20日以2.61元/股交易价格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1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32%。本次权益变动后,升华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6,93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9%,升华集团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披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升华集团之一致行动人丰华投资于2018年12月18日以2.80元/股交易价格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45,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573%。上述减持完成后,丰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为0股。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士林

  日期:2019年2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梦根

  日期:2019年2月2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办公室、瀚叶股份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士林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德清丰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梦根

  日期: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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