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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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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19-01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未经审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6,908.30万元,同比下降17.72%;营业利润为-17,129.85万元,同比下降309.14%;利润总额为-17,112.49万元,同比下降230.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09.40万元,同比下降1,340.06%;基本每股收益为-0.226元,同比下降1,355.56%,主要原因是:

  1、因控股子公司受原材料供给影响造成产销量下降,导致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同时因LNG产品售价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使得产品毛利较上年同期下降。

  2、公司预计对商誉、在建工程等会计科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计提相关预计负债以及本年度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中的业绩预计情况进行了修正,预计修正后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9,000万元至-15,000万元。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公司前次披露的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1、 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对经营情况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

  2、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公布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单洋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19-02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轮候冻结,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广发银行成都东大街支行工作人员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在该行购买的一年期理财产品22,000万元中的13,600万元理财份额于2019年2月20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截止目前,公司于该行的理财产品份额余10,000万元(不含利息)。

  上述司法冻结事由为:2018年7月4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成都分行”)签订借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3,552万元。由于公司自贷款之日起借款利息一直未予支付,浙商银行成都分行遂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2日轮候冻结了公司于广发银行账户资金6,800万元、2019年2月20日轮候冻结了公司于广发银行成都东大街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13,600万元。

  此前,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及10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2)和《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3)中对上述诉讼案件进行了公告。公司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争取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

  二、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提示:

  1、公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轮候冻结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19-01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2019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截止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对存在的信息披露问题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届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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