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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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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5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认真核查,现将公司对《问询函》的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2018年10月25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同比下降97.74%至88.72%。2019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净利润修正为亏损72,000万元至79,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称“欧朋达”)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以及其他资产减值及资产处置损失。

  我部对上述事项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并就以下事项进行补充披露:

  问题1:欧朋达近三年的具体经营情况。

  回复:

  欧朋达主营移动智能终端金属外观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客户包括索尼、维沃、小米等国内外消费电子厂商,2016年至2018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77亿元、7.78亿元、4.44亿元,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问题2:你公司前期未对收购欧朋达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而在2018年集中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你公司实施的减值测试程序、判断依据及合理合规性。

  回复:

  1、前期未计提商誉减值的说明

  自2010年起,移动智能终端行业呈爆发式增长态势,与此同时,金属外观件因其质感好、强度高、散热快等优势,使得其在移动智能终端行业的渗透率持续提升,金属外壳逐渐成为移动智能终端的标配。受益于行业良好的发展态势,欧朋达2014年至2017年期间,销售收入逐年增加,业绩良好,其中承诺期累计超额完成承诺业绩4,187.32万元。公司每年末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合并欧朋达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其中2017年末聘请了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均未出现减值迹象。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前期无需对该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2、2018年集中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

  根据国际数据中心IDC于2018年11月发布的统计数据,2018年前三季度智能手机的出货规模为7.01亿台,同比下滑4.25%,智能手机行业在经历较长时间的高速增长后开始回落。另一方面,智能手机行业开始为5G热身,为了满足5G对数据传输速度的要求,智能手机机壳出现了去金属化的趋势,部分手机外壳材料切换为玻璃和陶瓷等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外观件行业景气指数下滑。受行业下行以及欧朋达个别大客户流失的不利影响,2018年欧朋达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出现了经营性亏损。公司管理层认为未来几年手机金属外观件行业情况仍难言乐观。基于此,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对相关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在对合并欧朋达形成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组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加上商誉的账面价值,减去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确定为商誉减值金额。具体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对合并欧朋达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迹象”,“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当至少在每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规定。

  问题3:你公司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处置损失的具体金额区间范围、依据及金额的合理性,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处置损失等对当期财务报表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公司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存货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区间范围如下:

  单位:亿元

  ■

  注:以上数字均为未审数字。

  1、商誉减值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因移动智能终端出货规模出现下滑趋势以及机身呈现去金属化趋势,欧朋达主营金属外观件行业景气指数呈下降趋势,叠加欧朋达自身大客户订单萎缩,未来的业绩预估难言乐观,初步判断商誉存在减值迹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均需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商誉存在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出于谨慎考虑,于2019年1月聘请专业机构对商誉所在的资产组进行了初步评估,经评估师评估并经过计算得出商誉存在减值,初步测算得出减值金额区间为6.50亿元至7.50亿元。由于评估机构的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年审会计师尚未获取评估报告或最终的评估结果。

  2、存货减值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因对市场过于乐观的预期,欧朋达对其重要客户进行了大额备货,但手机行业更新换代快,同时个别客户流失造成大批存货呆滞且无市场转让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参考近期公司处置类似存货的处置价格和处置费用,公司预计此部分存货减值金额区间为2.00亿元至2.30亿元。

  3、固定资产减值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因欧朋达个别大客户流失,部分用于加工该等客户产品特定工序的专用设备将存在闲置现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关于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即为存在减值迹象,对此部分固定资产对比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其中的可收回金额采用预计处置收入减值处置税费的方式估算,经测算,固定资产减值金额约为0.30亿元至0.50亿元。

  从以上对商誉、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计提的依据和合理性,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来判断,减值金额的计提是合理且有依据的,公司不存在对当期财务报表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情形。

  4、年审会计师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商誉、存货和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数据尚未经年审会计师进行审计,最终数据以2018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问题4:请补充披露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的具体决策过程,你公司知悉业绩修正的时点以及你公司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对2018年全年业绩的预计是否谨慎、业绩修正是否及时。

  回复: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的有关决策程序

  2019年1月上旬,根据欧朋达2018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判断并购重组欧朋达形成的商誉,以及欧朋达因客户流失的存货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基于此,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聘请专业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专业机构的初步测试,公司财务部提出业绩修正方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财务部门提出的修正方案向董事会作了专项汇报。经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审核通过,2019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并进行了相关风险揭示:最终减值金额须经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2、《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对2018年全年业绩预测谨慎性说明

  2018年10月,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测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盈利1,000万元至5,000万元,此预测结果有考虑到商誉减值的因素,但未完全充分,主要理由如下:

  ① 行业的季节波动性因素

  一般而言,欧朋达所属的移动智能终端消费电子行业具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通常第三、四季度产销相对旺盛,尤其第四季度,是全年销售和利润贡献最重要的季度。从历史数据来看,2016年欧朋达Q4实现销售收入32,034.05万元,占其全年销售的41.23%;实现净利润9,580.27万元,占其全年净利润的59.50%。2017年Q4实现销售收入27,217.49万元,占其全年销售的34.86%;实现净利润4,743.95万元,占其全年净利润的49.24%。

  ②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根据《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基于此,同时也基于对消费电子行业季节性波动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财务部的测算结果,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未充分考虑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在三季度报告中对2018年度全年业绩进行预告时,未充分考虑商誉减值对业绩的影响。

  3、业绩预测修正及时性的说明

  2019年1月下旬,公司基于欧朋达的经营情况以及专业机构的初步减值测试,知悉须对2018年度业绩预测进行修正。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规定:“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月31日。”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发布《2018年业绩预测修正公告》,修正具有及时性,不存在违规行为。

  问题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回复:

  公司本次减值准备涉及的金额仅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目前公司已聘请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最终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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