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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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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2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续强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因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熊续强、张明海、方宇、王德银回避了表决;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2)。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25)。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2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银亿股份,股票代码:000981)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公司经审慎考虑及与交易各方商议,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程序符合规定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五洲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洲亿泰”)以及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持有的宁波艾礼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艾礼富”) 100%的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对方银亿控股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对方五洲亿泰的普通合伙人宁波东方丰豪投资有限公司为银亿控股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各方初步商定交易价格为158,300.00万元,经公司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做的工作

  在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协商谈判,并就本次事宜与交易各方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组织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公司积极督促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与相关各方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方案进行设计,并与相关各方就方案内容进行了反复的商讨、论证,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各阶段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公司及相关各方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等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

  2018年8月23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银亿股份,股票代码:000981)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当日开市起停牌。同日,公司披露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3)。

  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9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7号),公司已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认真回复,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完善。

  2018年11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公司股票于11月20日开市起复牌。此后,公司发布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7日、12月04日、12月11日、12月18日、12月25日、2019年1月3日、1月10日、1月17日、1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65、2018-166、2018-173、2018-175、2018-186、2019-001、2019-012、2019-016、2019-018)。

  三、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原因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银亿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自公司本次重组停牌以来一直在积极寻找投资方,但截止本公告日,“招商银行-天山基金-安境1号私募基金”持有的宁波五洲亿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的拟受让方尚未确定;

  2、公司因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发行的“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回售款本金。为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公司经与多方反复沟通协商研究,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交易各方利益,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四、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拟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六、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决策过程

  2019年2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与交易各方多轮沟通和谈判,并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经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仅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交易各方未就具体交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认为:银亿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进展真实,上市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原因合理。

  八、其他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2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荣耀置业”)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银行”)申请80,000万元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截止目前,该笔贷款已偿还3,500万元,剩余金额为76,500万元。

  2018年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凯启”)向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申请10,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建设”)分别为该笔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

  因经营发展需要,宁波荣耀置业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合同》,即宁波荣耀置业拟以其持有的经营性物业向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申请86,500万元借款,用于归还宁波荣耀置业上述剩余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76,500万元及宁波凯启上述的贷款10,000万元,贷款期限至2027年2月15日止。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建设拟以其名下的部分资产继续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10,734万元,担保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止;公司拟继续为本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86,5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凯启”)拟为本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止。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涉及的担保对象宁波荣耀置业在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授权担保对象范围内,(其中对宁波荣耀置业授权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对其新增担保额度为106,860万元,已超出对其授权担保额度26,860万元,故将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保税区银亿商贸有限公司的授权担保额度中的26,860万元调剂给宁波荣耀置业,本次调剂完成后,宁波保税区银亿商贸有限公司的授权担保额度下降为23,140万元),因此,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宁波荣耀置业的担保余额为84,700万元,本次担保后对宁波荣耀置业的担保余额为181,200万元,无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421745445

  注册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48号

  法定代表人:方宇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住宿、美容、美发、游泳;商场;特大型餐馆:中西餐制售。含凉菜,含生食海产品,含裱花蛋糕;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预包装食品的零售;打印复印。(以上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洗衣服务;健身服务;代订车船机票;停车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汽车租赁服务;日用品、工艺品、珠宝、化妆品、服装、服饰、鞋帽、箱包、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通讯设备、家具、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的批发、零售;体温表、血压计、磁疗器具、家庭用血糖分析仪及试纸、医用小型制氧机、手提式氧气发生器、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避孕药(套)、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眼镜配镜;摄影;照相彩扩;礼服出租;鞋、箱包、家电的维修;服装修改、加工及干洗;保健按摩;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截至目前,宁波荣耀置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合同》

  (1)贷款金额

  宁波荣耀置业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合同》,即宁波荣耀置业拟以其合法拥有并正常经营的经营性物业作为抵押开展贷款业务,借款金额为86,500万元,借款用途为用于归还宁波荣耀置业剩余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76,500万元及宁波凯启的贷款10,000万元。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至2027年2月15日止。

  (3)借款偿还和计息

  借款约定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债务人应在结息日次日向债权人支付当期借款利息,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剩余本息。

  具体还款计划如下:2020年2月15日,偿还本金14,000万;2020年8月15日,偿还本金5,000万;2021年2月15日,偿还本金5,000万;2022年2月15日,偿还本金6,000万;2023年2月15日,偿还本金6,000万;2024年2月15日,偿还本金6,000万;2025年2月15日,偿还本金7,000万;2026年2月15日,偿还本金7,500万;2027年2月15日,偿还本金30,000万。

  2、《抵押合同》

  宁波银亿建设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抵押合同》,即以其名下的部分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不限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电讯费、差旅费等。担保金额为10,734万元,担保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止。

  抵押资产详情如下:

  ■

  上述抵押资产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最高额保证合同》(一)

  公司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不限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电讯费、差旅费等。担保金额为86,5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止。

  4、《最高额保证合同》(二)

  宁波凯启拟与稠州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不限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电讯费、差旅费等。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宁波荣耀置业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银亿建设、宁波凯启为宁波荣耀置业本次贷款提供担保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77,208.86万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1,852,610.08万元的41.9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30,809.9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46,398.94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宁波荣耀置业的营业执照;

  3、宁波荣耀置业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8年1-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2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9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时代”)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即宁波银亿时代向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50,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2年。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已偿还40,000万元,剩余金额为10,000万元。公司拟与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即公司拟为本次剩余借款部分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该笔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24个月。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涉及的被担保对象宁波银亿时代未在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的被担保对象范围内,故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宁波银亿时代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对宁波银亿房产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8336Y9Q

  法定代表人:方宇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35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村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外装璜工程的施工、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截至目前,宁波银亿时代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该笔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24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宁波银亿时代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77,208.86万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1,852,610.08万元的41.9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30,809.9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46,398.94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宁波银亿时代的营业执照;

  3、宁波银亿时代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8年1-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25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3月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6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6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5日下午3:00至2019年3月6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公司将于2019年2月28日(星期四)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银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2月28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1,投票简称:“银亿投票”。

  2、提案编码及意见表决

  (1) 提案编码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学佳、赵姝

  联系电话:(0574)87037581、(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邮编:315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进行投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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