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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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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19-008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股份为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鼎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鼎鹏”)因未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购回交易,构成逾期违约,被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强制处置的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本次累计减持数量1,7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38%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近日收到长城证券《关于股票质押违约处置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鼎鹏质押于长城证券的部分公司股份,因涉嫌违约,已被长城证券强制处置。公司已于2019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暨存在被处置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2、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3、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截止到2019年2月1日,深圳鼎鹏因未按照与长城证券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购回交易,构成逾期违约。长城证券作为质权人对深圳鼎鹏持有的质押给长城证券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处置,于2019年2月11日在二级市场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深圳鼎鹏所质押的170万股公司股份。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长城证券作为质权人对深圳鼎鹏质押的部分股份进行违约处置导致的被动减持,深圳鼎鹏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而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的行为。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圳鼎鹏持有公司51,861,633股股份,其中仍有51,789,998股质押给长城证券,因已构成逾期违约,上述股份不排除继续被处置而被动减持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已督促深圳鼎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深圳鼎鹏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公司同时要求长城证券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票。

  5、深圳鼎鹏仍在与长城证券进行密切沟通,并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提供征信或提前回购等措施应对平仓风险。但不排除在沟通过程中所持的部分公司股份继续遭遇被动减持的可能。本次被动减持后存在可能继续被动减持、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长城证券关于股票质押违约处置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13日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19-009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鼎鹏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收到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关于强制处置公司股份的函》,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鼎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鼎鹏”)因未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购回交易,构成逾期违约,存在被长城证券强制处置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风险。公司收到通知后和深圳鼎鹏积极沟通,并于2019年2月12日收到了深圳鼎鹏《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截止到2019年2月1日,深圳鼎鹏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53,561,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19%)。其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如通过集合竞价减持,则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0,376,33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则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0,752,66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如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深圳鼎鹏将不再是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公司近日收到长城证券《关于股票质押违约处置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鼎鹏质押于长城证券的公司部分股份,因涉嫌违约,已被长城证券强制处置。总计卖出170万股,成交金额874.37万元。

  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收到公司持股以上5%股东深圳鼎鹏《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鼎鹏投资有限公司

  2、截止到2019年2月1日,深圳鼎鹏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53,561,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19%)。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深圳鼎鹏因未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购回交易,构成逾期违约,导致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长城证券强制处置的风险。

  2、股份来源:2006年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赣州国资委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分别于2007年进行的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2008年进行的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3、减持方式: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4、减持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深圳鼎鹏质押于长城证券的部分公司股份,因逾期违约,存在被随时强制处置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5、减持数量:如通过集合竞价减持,则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0,376,33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则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0,752,66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深圳鼎鹏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近日收到长城证券《关于股票质押违约处置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鼎鹏质押于长城证券的部分公司股份,因涉嫌违约,已被长城证券强制处置,总计卖出公司股份170万股,成交金额873.37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1日和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暨存在被处置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和《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鼎鹏持有公司51,861,633股股份,其中仍有51,789,998股质押给长城证券,因已构成逾期违约,上述股份不排除继续被处置而被动减持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已督促深圳鼎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深圳鼎鹏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公司同时要求长城证券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票。

  5、如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深圳鼎鹏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6、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深圳鼎鹏《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长城证券《关于处置公司股东质押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829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829

  股票简称:天音控股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鼎鹏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南大道6006号华丰大厦3105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南大道6006号华丰大厦3105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贰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天音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音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鼎鹏投资有限公司

  1、深圳鼎鹏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鼎鹏的董事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19年2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鼎鹏所持上市公司1,700,000股遭债权人长城证券被动减持,持股比例减少0.1638%。深圳鼎鹏于2016年7月18日在长城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并与2018年8月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及补充质押手续。截止到2019年2月1日该质押业务已构成逾期违约,涉及质押股份总计53,489,998股。本次权益变动系债权人长城证券采取强制措施对质押物进行处置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处置天音控股的股份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鼎鹏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被动减持天音控股股份的可能性。若深圳鼎鹏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深圳鼎鹏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鼎鹏持有天音控股53,561,663股,占天音控股总股本的5.161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鼎鹏持有天音控股51,861,633股,占天音控股总股本的4.998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18日,深圳鼎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000.00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26%,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2.77%)质押给长城证券,质押开始日为2016年7月18日,质押到期日为2018年7月18日。深圳鼎鹏于2018年8月办理了以上股份质押的延期及补充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4,599,998股(占公司总共股本的6.0890%,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89%)质押给了长城证券,延期回购日为2018年10月16日。

  截止到2019年2月1日,深圳鼎鹏因未按照与长城证券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购回交易,构成逾期违约,长城证券作为质权人对深圳鼎鹏持有的质押给长城证券的部分天音控股股份进行处置,于2019年2月11日在二级市场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深圳鼎鹏所质押的170万股天音控股股份。未来,不排除长城证券继续处置质押物的可能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转让限制或承诺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深圳鼎鹏持有公司51,861,633股股份,其中仍有51,789,998股质押给长城证券,因已构成逾期违约,上述股份不排除继续被处置而被动减持的可能。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深圳鼎鹏分别于2018年10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天音控股无限售流通股311万股,卖出均价5.13元/股;于2018年11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天音控股无限售流通股500万股,卖出均价5.14元/股;于2019年1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天音控股无限售流通股股300万股,卖出均价5.08元/股。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总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1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鼎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曾庆鋕

  年月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鼎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曾庆鋕

  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鼎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曾庆鋕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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