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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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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02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出售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构成重大无先例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1月3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按规定披露了重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1)。

  2019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相关公告。

  2019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中介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述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回复及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等相关公告。

  2019年1月24日,公司按规定披露了重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中介相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国资主管部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02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 年修订),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证券”)2019年1月主要财务数据。

  广州证券母公司2019年1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上述数据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且为非合并报表数据,最终数据以广州证券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02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4日、2017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实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8年2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完成第一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5日、2017年10月11日、2018年1月23日以及2018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19年2月9日届满,且公司第一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锁定期届满后6个月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截止2018年2月9日,公司第一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买公司股票合计130,138股,占公司总股本(2018年2月9日)的0.00585%(占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00473%),成交总金额为1,080,814.64元,成交均价8.305元/股。(注:以上成交总金额、成交均价均不包括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第一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锁定期自2018年2月10日至2019年2月9日。

  参加本公司第一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人员为公司4名高管,分别为副总经理黄强(已离职),副总经理苏亮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工董事吴勇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蒙小兵。

  二、第一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方案》相关规定,每一期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由持有人提出申请,由管理委员会或公司(如需)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提出申请,在计划持有人缴纳相关税费后,将股票归属至计划持有人个人账户。

  三、第一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持股计划的有效期为6年,持股计划在有效期内共分6期实施,每期存续期为“当期标的股票的锁定期+0.5年”,自公司发布完成标的股票购买登记过户的公告之日起计算。最后一期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2.在本计划实施周期内,管理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拟订及调整公司本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经持有人会议与董事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如涉及持股计划的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终止实施本计划:

  (一)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解散;

  (二) 继续实施本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

  (三) 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经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计划;

  (四) 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发生其他重大事项,经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计划;

  (五) 继续实施本计划将导致持股计划总体持股比例或单个持有人累计所获股份权益比例超过法规限制,经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计划;

  (六)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本计划。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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