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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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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责任解除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19-013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责任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内为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永泰红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具体详见公司公告:2016-105、2016-112)。

  2017年9月5日,关联方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源投资”)向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国际信托”)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具体以贷款人实际发放的贷款金额为准。公司为德源投资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生效至主合同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日,公司与陕西国际信托签署保证合同。

  2018年3月30日,公司接陕西国际信托和德源投资通知,陕西国际信托实际向德源投资提供贷款5,340万元,公司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5,340万元。

  2018年9月12日,公司与德源投资签署《反担保合同》,依照反担保合同约定,如公司因承担《保证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而向陕西国际信托支付任何款项的,公司有权书面通知并要求德源投资履行本合同项下反担保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7-075、2018-049、2018-116。

  二、担保解除情况

  2019年2月1日,公司接到债权人陕西国际信托结清通知书、债务人德源投资的确认函,德源投资已遵照贷款合同约定足额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德源投资在贷款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公司与陕西国际信托签署的《保证合同》终止;同时,公司与德源投资签署的《反担保合同》终止。

  至此,公司对德源投资承担的人民币5,340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全部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77亿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61%,其中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1.07亿元,公司对子公司上海执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0.3亿元,公司拟定2018年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根据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额度内为德源投资及永泰红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根据上述授权,公司为永泰红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1.4亿元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7,700万元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7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亿元,担保期限截止到2017年度报告董事会为止。根据上述授权,公司为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执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共计6,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8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亿元。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19-014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2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李德福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长龚虹嘉先生、董事吴珊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杨新喆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和法务顾问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同意子公司北京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无锡产权交易所无锡傲锐东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4.14%股权摘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斯亮、薛玉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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