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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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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9-005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综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446,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股东昝圣达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062,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1%;上海综艺与昝圣达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1,509,433股,占公司总股本13.51%。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18年12月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计划自2019年3月4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2,825,70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即不超过20,941,9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即不超过10,470,95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即不超过41,883,801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即不超过20,941,900股。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出具的《上海综艺控股有限公司及昝圣达先生关于计划减持黑牡丹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自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股份以来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即不超过20,941,900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即不超过10,470,950股。

  

  3.昝圣达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即不超过41,883,801股,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即不超过20,941,90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根据非公开发行时公司与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承诺其在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因股东上海综艺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股东昝圣达先生自身发展需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时间和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海综艺及昝圣达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9-00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6日和2018年9月13日召开了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2018年11月1日首次实施了回购;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2月3日、2019年1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8-033、2018-034、2018-040、2018-046、2018-056、2018-058、2018-059、2018-062、2018-067、2019-001)。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89%,购买的最高价为6.10元/股,最低价为6.1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486,360.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19年1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801,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821%,购买的最高价为6.68元/股,最低价为5.6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4,814,378.9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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