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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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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0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2月1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下午15:00至2019年2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4号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智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6,817,7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380%。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126,817,7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338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60,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鉴证律师、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817,70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760,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817,70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760,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817,70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760,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杨开广、王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全文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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