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3,970.48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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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121.59万元,全部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848.89万元,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将对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会计处 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