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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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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18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19)。

  公司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11月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将原回购方案中“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股份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调整为“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回购股份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回购报告书(调整后)》(公告编号:2018-093)。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自《回购细则》实施以来,公司未实施回购股份,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3,544.29万股的25%。

  截止2019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3,005,88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618,820,253股)的3.8921%,最高成交价为5.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301,511,513.90元(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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