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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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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1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发布的2019-18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发布的2019-19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赵彪先生、车欣嘉先生、孙纯君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议案》

  根据业务需要,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提交贷款展期申请,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具体内容如下: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召开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发布的2019-20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1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月2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1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李文华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变更承诺议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李文华、栗皎、杨新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1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月29日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公司为保证资金长期稳定,缓解资金压力,拟对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部分机器设备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公司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1亿元授信业务提供部分机器设备抵押,本次抵押物为重大型数控机床园区的部分机器设备,账面原值1.14亿元,账面净值0.94亿元,抵押期限1年。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抵押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19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沈机股份”)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函的议案》,公司及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与部分中小股东积极沟通,充分交流了解诉求的基础上,控股股东沈机集团对承诺进行调整,将i5相关资产注入时间由原来的2020年底提前6个月,变更为2020年6月30日前。沈机集团重新出具《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拟将i5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承诺 》。

  2019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8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现对变更承诺说明如下:

  一、原承诺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沈机集团于2017年6月2日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2017-48公告。

  二、原承诺履行情况

  2017年11月23日,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决定将沈阳机床厂列为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11月23日,国家八部委联合印发了《沈阳机床厂综合改革方案》,制定了十项改革措施、九项政策支持。在国务院国资委等八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沈机集团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包括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100亿元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沈机集团为落实国家八部委《综改方案》,根据与中国建设银行《债转股方案》以所属智能技术和智能制造资产为标的【即沈阳机床(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沈机(上海)智能系统研发设计有限公司,为i5相关资产所属企业主体,暨沈机集团承诺注入上市公司i5相关资产】,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沈阳建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盛基金”)-由银河金汇、建信投资等合伙设立,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燃气”)和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资产”)的投资资金。

  “债转股”系列相关协议之《合伙权益转让协议》第1条第2款约定“如合伙企业设立满三年之内,合伙企业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未能全部退出或者被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并完成交割,则自合伙企业设立满三年之日起,银河金汇有权向沈机集团发出通知,要求沈机集团按照以下支付时间和金额向银河金汇支付预付价款,具体的支付时间和金额以银河金汇发出的通知中载明的为准”。

  “债转股”系列相关协议之《关于沈机(上海)智能系统研发设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第6条第4款约定“沈机集团和目标公司承诺应尽最大努力促使目标公司在本次增资成交日起三年内完成A股上市或者基金所持的全部股权被已在A股上市的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

  三、变更承诺的原因

  由于上述i5相关资产涉及沈阳机床综合创新改革和债转股项目,依据债转股相关协议i5相关资产所属企业股东建盛基金、沈阳燃气、盛京资产将在2020年底前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沈阳机床综合创新改革正深入推进,公司控股股东沈机集团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日前沈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战略重组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框架协议》,全面系统重组方案正在制定中,i5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是核心内容之一。本着更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沈机集团对原承诺内容进行变更,承诺上述i5相关资产2020年6月30日前将择机通过合适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四、变更承诺的内容

  原承诺“后续沈机集团将对下属i5在机床领域相关研发、生产相关机构进行梳理和重组,将拟注入公司的相关资产、业务进行集中,由沈阳机床在2018年末之前以现金方式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进行收购。”

  现变更为“沈机集团将i5在机床领域的全部相关技术、知识产权、产品组装生产线以及研发、生产人员在2020年6月30日前择机注入沈阳机床。沈机集团保留i5通用技术的持续研发职能。”

  五、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车欣嘉先生、孙纯君先生、赵彪先生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沈机集团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方案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同意将控股股东变更承诺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变更承诺议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同意将控股股东变更承诺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2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会议决定于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15∶00至2019年2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1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1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2月11日至14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 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 邮编:110142

  (3) 电话:(024)25190865

  (4) 传真:(024)25190877

  (5) 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 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 托 人 姓 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2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2018年度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17年公司将部分非i5业务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资产出售2017年公司实现盈利。

  2、2018年宏观经济和行业整体持续不景气,特别是下半年以来,公司资金压力持续增加,生产投入不足,成本压力较大,受诸多因素影响,公司全年业绩亏损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2018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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