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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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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9-00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月29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米树华董事因公请假,委托高嵩董事代为出席并投票。会议由凌文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秘书黄清参加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批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生产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资金预算与债务融资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关于公司聘任2019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通过本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19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聘期至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终止;

  2、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由凌文董事长和审计委员会主席钟颖洁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决定上述两家审计机构酬金。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决议为公司商业决定。除上述披露内容外,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公司2018年度的国际及国内审计师)并无任何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其他事项。

  七、《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调整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职能部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修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原《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编印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废止,相关内容并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并将该制度更名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同时与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十、《关于修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内幕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本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并突出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内幕交易管理办法》更名为《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并对相关章节进行修订。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同时与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9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2019-006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

  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月29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的议案》。本公司2019年度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务目的

  因本公司存在并可能继续发生以外币计价的债务,在当前人民币日趋国际化、市场化的宏观环境下,为有效防范因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外币债务汇率风险,根据本公司风险管控原则和策略,拟结合实际需要,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业务。

  同时,本公司境外建设和运营的项目,因项目贷款为浮动利率的美元贷款,为有效防范因美元利率波动带来的利率风险,根据本公司风险管控原则和策略,拟结合项目实际需要,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美元利率衍生工具交易业务。

  此外,本公司拟通过办理结构性存款提高存款收益。因结构性存款预期收益率与汇率、利率、大宗商品价格等因素挂钩,为有效防范因汇率、利率、大宗商品价格等因素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根据本公司风险管控原则和策略,拟结合实际需要,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相关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

  为提前做好相关筹划和准备工作,以便在有利市场时机下迅速反应、完成交易,本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并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业务品种

  本公司拟仅选用远期、互换、期权,且易于估值的简单型金融衍生产品作为金融衍生产品的业务品种。

  三、业务规模

  金融衍生工具业务额度如下:针对日元债务汇率风险,额度为不超过322.04亿日元;针对现有美元债务汇率风险,额度为不超过3.17亿美元;针对美元债务利率风险,额度为不超过10.69亿美元;针对潜在结构性存款市场风险,额度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亿元。

  上述额度的设定,均依据对汇率及利率等风险敞口金额的测算,实际执行时将以届时的风险敞口金额为上限。

  本公司没有任何使用杠杆工具放大上述业务交易规模的计划。

  四、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市场汇率或利率走势与预期发生较大偏离时,本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工具事先锁定的外债融资成本,可能高于不进行保值交易情况下发生的成本,从而造成财务成本上的增加。此外,较大的汇率波动也会导致金融衍生工具本身产生大额公允价值变动,如果不能与现有债务做到完全对冲,可能会对本公司账面损益造成一定影响。

  2、信用风险:如果选定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对手出现信用违约,交割时不按照约定的价格或金额执行,可能导致本公司无法正常通过保值交易弥补对外币债务还本付息时承担的汇兑损失。

  3、操作性风险:在从事金融衍生工具业务过程中因人为操作失误或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等主观和客观因素,导致交易执行上的不准确或不及时,从而造成交易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目的和原则,坚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充分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在对冲和转移外币债务风险方面的效用,杜绝一切具有投机目的的高风险交易。在交易工具的使用上严格遵循交易配比、反向对冲、平衡损益、简单性和系统性等交易原则。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授权手册等相关规定,强化本公司外汇风险内部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办法和流程,清晰界定业务交易审批和执行层面的权责划分,严格分离内控、交易、会计核算岗位人员,确保每一笔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交易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仅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信用评级高的大型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工具业务。

  六、会计核算原则

  本公司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指南中有关金融工具的核算规定,对所开展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请投资者注意,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年度方案后,本公司可能在当前市场汇率及利率走势和波动性预期下开展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但是并不意味本公司一定会在2019年度内进行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交易。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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