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7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28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家山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2月17日收到公司监事刘俊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详见2018年12月19日,公司2018-072号公告),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73%股权)推荐,并经多方考察以及征得本人同意后,现提名林丽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换届完成。
林丽群女士简历:女,汉族,福建莆田人,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福建湄洲湾工业学校会计专业,本科学历, 199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莆田市经济开发总公司出纳、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国投湄洲湾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莆田市临港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莆田市经济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福建仙游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监事、福建钜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莆田市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产权管理部经理。
林丽群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丽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刘俊铭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经股东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73%股权)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林丽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2月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日(星期五)14:5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15∶00至2019年2月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名称如下:
1、《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提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披露情况:
上述第1项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02号);
上述第2项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10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18-063号)。
三、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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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9年1月30日9 :00—11: 30、13 :30—17: 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5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伟、吴艳菱
(2)电话:0591-88022590
(3)传真:0591-88022061
(4)电子邮箱:gw@cptf.com.cn
2、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0)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02)
特此公告
附: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授权委托书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6
2、投票简称:华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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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仅1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进行投票,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
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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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提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仅1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进行投票。提案2,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