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现根据2019年1月23日公司收到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的《关于股票被轮候冻结情况的函》,补充公告如下:
一、轮候冻结申请人、轮候冻结原因
轮候冻结申请人为:杨智杰
轮候冻结原因为:2016年12月18日,尚衡冠通与杨智杰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向其借款。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陈阳友等主体向杨智杰出具《担保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8年12月10日,上述借款部分本金及相应利息尚未还清。为此杨智杰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轮候查封了尚衡冠通持有的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新大洲A,证券代码:000571)89,481,65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查封裁定书文号为(2018)粤0303财保802号。
二、其他说明
目前尚衡冠通正积极与杨智杰沟通和解方案,尚衡冠通将及时向本公司报告有关情况。
有关尚衡冠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的信息见本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1)。
上述轮候冻结为尚衡冠通被轮候冻结次数增加1次。截至2019年1月20日,尚衡冠通被冻结和轮候冻结共计2次,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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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关于股票被轮候冻结情况的函》。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