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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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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9年1月5日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7),定于2019年1月25日下午14:30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25日14:30开始。

  (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1月24日15:00-2019年1月25日15:00。

  (三)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1月25日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3)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4)关于选举李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披露情况: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持股凭证。

  (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19年1月24日15: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公司办公室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

  2.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1月25日14:00-14:25。

  3.登记地点:本公司股东大会会场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29100

  电话:07506103091、07506107981

  传真:07506103091

  联系人:朱明辉  谭景熙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九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782”。

  2. 投票简称为“美达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太仓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本公司已于2019年1月4日披露太仓德源截止于2019年1月2日的股份减持情况;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8日,太仓德源没有发生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2018年6月28日,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8-036号公告,披露本公司股东太仓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仓德源”)关于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相关情况如下: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不超过41,561,055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7.87%。;

  计划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的减持期间为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截止于2019年1月2日,太仓德源披露的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本公司于2019年1月4日以“2019-003”号公告披露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截止于2019年1月18日,太仓德源披露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时间区间也已届满,根据其向本公司提供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8日,太仓德源并没有发生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形,其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上述本公司“2019-003”号公告披露的情况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仓德源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太仓德源持有本公司股票比例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 5%;上述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太仓德源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太仓德源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太仓德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太仓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太仓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仓德源”)目前持有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股份” 或“本公司”)股份22,598,8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28%)。太仓德源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598,830股。

  2018年6月28日,本公司以2018-036号公告披露,本公司股东太仓德源关于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

  2019年1月18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公司以2019-009号公告,披露太仓德源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

  上述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2019年1月18日,太仓德源向本公司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披露其新一轮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太仓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止于本公告披露日,太仓德源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22,598,8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份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的来源:太仓德源于2014年9月份认购美达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54,945,055股,目前持有22,598,830股。

  3、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2,598,83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4.28%。

  4、计划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其他说明: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美达股份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美达股份总股本2%(若计划减持期间美达股份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除了上述两种转让方式,在符合协议转让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太仓德源拟将剩余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减持。三种方式的减持总股数不超过美达股份总股本4.28%。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太仓德源在本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中出具以下承诺: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股票过户至发行对象名下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太仓德源严格遵守了在本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目前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二)2017年12月7日及2018年6月28日,本公司分别以“2017-072”、“2018-036”号公告披露太仓德源关于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届满,太仓德源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太仓德源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太仓德源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太仓德源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太仓德源应当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五、备查文件

  太仓德源《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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