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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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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9-00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9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提名骆鉴湖女士、吴承根先生、马国庆先生、王青山先生、陈溪俊先生、许长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人员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提名沈田丰先生,王宝桐先生、熊建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5)。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9-00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9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推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监事一致同意提名王育兵先生、龚尚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9-00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的相关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所涉重要条款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手续,并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准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9-00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阅,公司股东提名骆鉴湖女士、吴承根先生、马国庆先生、王青山先生、陈溪俊先生、许长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公司股东提名沈田丰先生,王宝桐先生、熊建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宝桐先生的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2021年1月14日,其他独立董事的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附后)。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

  上述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二、监事会

  1、非职工代表监事

  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提名王育兵先生、龚尚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2018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向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由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骆鉴湖女士,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交投集团董事会秘书处秘书、主任助理,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任,投资发展部经理等职务,2012年6月起担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浙商证券董事。

  吴承根先生,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83年7月至2006年1月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分局、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期货监管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工作;2006年2月至2006年6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金信证券重组工作组常务副组长;2007年1月至今在浙商证券工作,现任浙商证券董事,兼任浙商期货董事长、浙商资本董事长。

  马国庆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专职委员、投资总监,香港上市公司新天绿色能源(股份代码:00956)副董事长,中国节能环保集团高康资本投资管理公司副总裁,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建信铁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投资副组长。

  王青山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浙商证券党委书记,浙商证券监事会主席,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浙江浙商创新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董事。现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陈溪俊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1984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义乌市第二茶厂厂长;1995年9月至今任浙江雅尔兰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义乌市大陈镇大陈二村书记;2008年12月至今任裕中投资董事长。现任浙商证券董事。

  许长松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4年8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银行主任、行长。2016年3月至2017年5月任台州市金控租赁有限公司业务一部负责人。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台金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沈田丰先生,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杭州市法律学校教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1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合伙人、现兼任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

  王宝桐先生,195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司副处长、中国证监会期货处处长、政策研究室处长、重庆市证监局副局长,浙江证监局局长(2011年辞去公职),现任浙江九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熊建益先生,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民建会员。曾任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起任中国证监会第四、五届重组委委员,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专业硕士校外导师。

  二、监事候选人

  王育兵先生,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自1991年7月至1993年5月任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审计处职员,1993年6月至1996年6月任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1996年7月至1997年6月任浙江联通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1997年6月至今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专员、内审部业务主管、法务审计部副经理、纪检监察审计部经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龚尚钟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自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任职于浙江省农村经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2月至2001年10月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管理总部财务总办,2004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董事会秘书,2008年5月至今任义乌市联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三、职工代表监事

  李向阳先生,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金华信托东阳证券营业部电脑部经理、义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金信证券永康营业部总经理、东阳营业部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历任浙商证券东阳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行政总监兼基建管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9-00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9日

  至2019年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http://www.stock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6、登记时间:2019年1月25日(9:00-11:30,13:30-17:00)。

  7、登记地点: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10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雷、金韫青

  联系电话:0571-87001126、0571-87903732

  传真号码:0571-87901955

  联系地址: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10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20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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