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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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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1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8年 12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东泰和新材”)收到宁东管委会财政审计局下发的《关于预拨环保型差别化氨纶项目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的通知》(宁东(财审)发[2018]184 号),宁东管委会财政审计局向宁东泰和新材预拨环保型差别化氨纶项目招商引资奖励资金1,200 万元,专项用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相关资金已于当日到账。该项补贴与日常经营相关,不具有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按照政府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列入2018年度利润表的“其他收益”科目,并计入当期损益。最终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收到的收益性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合并报表口径 2018 年度税前利润总额 1,20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预拨环保型差别化氨纶项目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的通知》。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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