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6月14日(减持计划披露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莎普爱思”)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977,206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9.6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景兴出于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及对外投资的资金需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后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所持莎普爱思股票进行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500万股,即不超过莎普爱思总股本的1.5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上海景兴2018年6月14日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即自2018年7月7日至2019年1月3日期间,上海景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1,758,901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0.5452%,占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35.178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2019年1月3日,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218,305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9.0573%。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上述持股数量均包括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2018年10月4日上海景兴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即自2018年7月7日至2018年10月4日期间,上海景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1,448,801股,减持价格区间为7.91-9.00元/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0.4491%,占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28.9760%。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9)。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上海景兴出于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及对外投资的资金需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后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所持莎普爱思股票进行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500万股,即不超过莎普爱思总股本的1.5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6)。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六)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景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景兴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