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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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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19-001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的通知,因公司股价下跌,2018年12月28日,公司股东、董事郝文彦先生质押在兴业证券的3,882,9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兴业证券依约强制卖出,卖出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一、本次被动减持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动减持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前后,郝文彦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2、减持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郝文彦、冯军、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茂投资”)三方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9,274,459股,持股比例9.13%;本次减持后,郝文彦、冯军、立茂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5,391,559股,持股比例8.92%。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属于被动减持。公司此前发布的《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中披露:冯军、立茂投资、郝文彦因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计划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13,358,636股、12,067,694股、11,670,740股股份,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此次郝文彦先生被动减持的3,882,900股将计入到中郝文彦个人减持计划,即郝文彦个人减持计划尚余7,787,840股(占公司总股本0.42%)。

  2、本次减持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4、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规定;

  5、公司及郝文彦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争取尽快解决股票质押相关问题。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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