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该预案尚需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披露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2月17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信息。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2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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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