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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867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书面回复意见,届时将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