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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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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154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原募集资金项目“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实施方案重新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宏信证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56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2、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159号)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155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本次重新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重新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56号)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156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重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概述

  (一)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8号)核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名称为“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408,866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11,999,989.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0,1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899,989.9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将按轻重缓急的顺序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前次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概况

  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实施方案进行部分调整,项目实施主体不变,项目名称拟调整为“资源化处置30万吨/年无机工业废弃物回收5万吨铜合金锭项目(一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2号)。

  (三)拟重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概况

  因项目所在地区环保政策变化,公司原拟调整的“资源化处置30万吨/年无机工业废弃物回收5万吨铜合金锭项目(一期工程)”短期内难以取得环评批复,为推进募投项目尽快投产运营,公司拟对原募集资金项目“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实施方案重新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原项目名称“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不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变,仍为江苏金圆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圆”)。

  2、“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原总规模年回收综合利用含铜及表面处理污泥、残渣(焚烧残渣和废催化剂)7.8万吨并达到年回收5万吨铜合金锭(一期工程回收6,951吨)的生产规模不变。

  3、项目主体工艺不发生变化,仍采用烧结熔炼等固废处理技术实现危险固废的无害化、资源化,局部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措施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4、项目建设地点仍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江苏金圆厂区内,土地规模由从145亩扩至345亩,并对项目布局进行了部分调整,项目预计完工时间延长至2019年3月底。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原“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已投入募集资金8,504.5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395.46万元,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6,395.46万元将继续用于该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此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重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情况如下:

  ■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原因

  1、前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原因:

  前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是为弥补原料缺口、拓展含铜危废来源,增加危废处置类别,提高处置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2号)。

  2、拟重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原因:

  鉴于项目所在地区环保政策变化,公司前次拟调整的“资源化处置30万吨/年无机工业废弃物回收5万吨铜合金锭项目”至今未获得环评批复。为确保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投产运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增厚公司效益,公司拟重新调整项目实施方案。原规划 “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年处理危险废物 7.8 万吨,回收6,951吨铜合金锭不变,项目的局部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措施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生产线建设布局进行部分调整。

  三、本次重新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后的“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规模总投资额仍为30,000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额仍为14,900万元。公司仍按原计划将剩余募集资金6,395.46万元继续投入本次调整后的项目,本次调整后的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的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2、项目实施主体:江苏金圆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的建设内容

  “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厂房,总图、公用工程、环保设施等在一期完成,并且预留二期的设备位置,待生产稳定、营销网络建成后,实施二期。

  一期项目建成后处理7.8万吨含铜污泥,再购买少量的海绵铜,制成6951吨/年铜合金,二期扩产为5万吨/年铜合金。土建投资在一期中完成,含铜污泥的制砖烘干,烧结的设备投资全部在一期完成。

  4、项目投资概算

  本次重新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与原项目投资金额一致。项目工程费用23,447万元,工程其它费用4,332万元,基本预备费1,389万元,建设期利息0万元,合计建设投资29,16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32万元,项目规模总投资30,000万元。

  ■

  5、项目立项及环评情况

  2018年12月6日,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已对江苏金圆出具的《关于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回收5万吨/年铜合金锭项目变动分析报告的备案申请》(金材[2018]36号)出具意见,鉴于相关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原则同意对本项目的变动予以备案。

  (二)本次重新调整后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以工业废弃物为原料,对有色金属废料进行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本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发展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包含危险废弃物在内的工业废弃物数量大、品种多,危险废弃物处置企业数量较少,存在较大的市场缺口,项目市场前景广阔。

  2、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设地点仍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土地规模由原来的145亩增加到345亩。目前,江苏金圆已用自有资金取得相应土地的产权证书,编号为“苏(2016)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01011号”、“苏(2018)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06736号”、“苏(2018)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06737号”、“苏(2018)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06739号”。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已根据掌握的现有市场资讯,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分析。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否按计划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以及项目的实施效果能否达到预期效果,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形势可能出现与前期测算情况变化的情形。同时,原材料风险、行业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工程风险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收益情况产生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无法取得生产经营资质的风险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江苏金圆尚需取得本次调整后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依次实施的主要节点包括项目施工建设、试生产(1年期临时许可证)、环保验收、技术审查、获取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书。

  截至目前,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已对江苏金圆出具的《关于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回收5万吨/年铜合金锭项目变动分析报告的备案申请》(金材[2018]36号)出具意见,鉴于相关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原则同意对本项目的变动予以备案。该项目均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环保审批程序,公司将在后续环节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建设、履行报批程序。但上述项目依然存在取得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时间较长或无法取得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的风险。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含铜污泥及金属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完成后,项目年均税后利润4,107万元,投资利润率17.1%,投资回收期6.62年。

  四、本次重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再次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调整,有利于公司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速度,确保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投产运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增厚公司效益。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对公司本次重新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后认为:本次重新调整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重新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重新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重新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宏信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公司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按董事会审议的结果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宏信证券关于金圆股份重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15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2月26日收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鲍维江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鲍维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鲍维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燕茹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张燕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对鲍维江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燕茹,女,1975年生,大专学历,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最近5年曾先后担任浙江申华置业有限公司成本部经理、浙江金圆淮安置业有限公司成本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燕茹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158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函告,获悉康恩贝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康恩贝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474,1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06%。康恩贝本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2,7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78%。截至目前,康恩贝累计用于质押的股份总数为37,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21%。

  三、备查文件

  1.康恩贝关于股票质押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159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7日(星期四)下午2: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1月17日9:30~11:30,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1月16日15:00至2019年1月17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30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2、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月16日(工作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30楼

  联系人:朱磊倩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真:0571-85286821

  电子邮箱:jygf@jysn.com

  邮政编码:310052

  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 ;投票简称:金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股东签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号: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回执

  截至2019年1月10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时,我单位(本人)持有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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