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振元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拟收购七个光伏电站公司股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国家光伏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在新增光伏项目指标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下,为了在531光伏新政策下继续开拓光伏发电业务,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本次拟以不高于经国资流程备案的评估价收购由苏州复睿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苏州复睿售电有限公司、常州太科复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复睿新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昆山复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南京复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5个电站公司以及江阴复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芜湖复睿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和无锡复睿新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2个电站公司共计七个电站公司的100%股权。
上述光伏电站公司持有的电站资产为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计装机容量为22.992MW。经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8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进行预评估,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上述7家公司对应股权的预评估值合计9200万元,最评估价格以经国资备案后的评估价为准。
本次收购事宜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够成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尚需履行国有资产审批流程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