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8-041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12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田舒斌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部分调整,调增向新华通讯社等其他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000.00万元,调增向新华通讯社等其他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00万元。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并发表了专项意见表示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田舒斌、魏紫川、叶芝已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3.1《关于聘任杨庆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田舒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庆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2《关于聘任陈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田舒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5)。

  二、上网公告附件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2、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2018年第八次);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瑞华专函字【2018】01520001号)。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

  杨庆兵先生简历

  杨庆兵先生,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文和国内新闻专业双学士,高级编辑。1991年7月至2003年8月历任新华社《半月谈》杂志社公开版编辑、执行主编。2003年8月至2010年1月,历任网络中心财经部主任、新闻中心主任、总编室主任、中国政府网编辑部主任、网络中心总编助理;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任新华网络总编助理、财经中心主任;2011年5月至2012年11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总编助理、财经中心主任;2012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财经总监;2012年11月至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9月至今,兼任中证金牛董事;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担任公司副总裁。

  陈宇先生简历

  陈宇先生,男,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计算机专业,同月进入新华社技术局工作;1998年4月借调新华社信息中心负责新华网技术建设和运行工作;2000年4月至今在新华网工作,历任技术部副主任、主任、总裁助理、运营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新华网总工程师兼技术总监;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担任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8-042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12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七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玉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8-043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预计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产生一定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2018年第八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其中,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预计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产生一定影响。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瑞华专函字【2018】01520001号),认为:新华网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2018年第八次);

  4、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瑞华专函字【2018】01520001号)。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8-044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网”)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10名董事中,关联董事田舒斌先生、魏紫川先生、叶芝女士已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3名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事前审阅并认可,认为此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其中关联审计委员会委员叶芝已回避表决,认为: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介绍

  1、新华通讯社

  举办单位:国务院

  开办资金:173,80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蔡名照

  住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 57 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主要从事文字、图片、网络、音像新闻信息采集发布与相关服务,相关报刊图书出版,国际新闻交流合作。新华通讯社(以下简称“新华社”)是中国国家通讯社和世界性通讯社,是涵盖各种媒体类型的全媒体机构。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玉长

  注册资本:11,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经营范围:提供经济和科技方面的信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出版《高管信息》(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出版《金融世界》(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控制的企业。

  3、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类型: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储学军

  注册资本:3,19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经营范围:整合新闻信息资源,构建新华社新闻信息服务体系。新闻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经济信息采集及加工处理,新闻信息发布与供稿;新闻信息产品开发利用,相关技术开发与服务,《高管信息》出版,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产品代理发布。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直属事业单位。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上述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部分调整,调增向新华通讯社等其他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000.00万元,调增向新华通讯社等其他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00万元。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有国家指导价格的,按照国家指导价格确定;没有国家指导价格的,以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为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加成合理的利润确定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2018年第八次);

  4、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5、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8-045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田舒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聘任杨庆兵先生、陈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副总裁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杨庆兵先生、陈宇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杨庆兵先生、陈宇先生为副总裁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提名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聘任杨庆兵先生、陈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附件:杨庆兵先生简历

  陈宇先生简历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

  杨庆兵先生简历

  杨庆兵先生,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文和国内新闻专业双学士,高级编辑。1991年7月至2003年8月历任新华社《半月谈》杂志社公开版编辑、执行主编。2003年8月至2010年1月,历任网络中心财经部主任、新闻中心主任、总编室主任、中国政府网编辑部主任、网络中心总编助理;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任新华网络总编助理、财经中心主任;2011年5月至2012年11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总编助理、财经中心主任;2012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财经总监;2012年11月至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9月至今,兼任中证金牛董事;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担任公司副总裁。

  陈宇先生简历

  陈宇先生,男,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计算机专业,同月进入新华社技术局工作;1998年4月借调新华社信息中心负责新华网技术建设和运行工作;2000年4月至今在新华网工作,历任技术部副主任、主任、总裁助理、运营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新华网总工程师兼技术总监;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担任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18-04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10月29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 2018年10 月 3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 2018年10 月3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的情况

  (一)2018年11月9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以人民币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103”。此结构性存款已于规定到期日赎回,收回本金1.9亿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922,766.67元。

  (二)2018年11月9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以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2018年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103”。此结构性存款已于规定到期日赎回,收回本金2亿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971,333.33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

  三、备查文件

  1、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单据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12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