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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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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2019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根据《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香港联合交易所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2019年度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自下列节假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

  (2)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m进行查询。

  (3) 本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7日

  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2019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根据《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交易所及香港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2019年度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自下列节假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

  (2)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进行查询。

  (3) 本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7日

  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未在相应的销售网点进行分红方式选择的投资人适用于现金红利分红方式。

  (3)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7日

  中信保诚景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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