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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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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8-075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订明细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用途

  鉴于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管理层认为目前公司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公司价值,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本公司发行的A股普通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41元/股)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97,5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预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完成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包括实施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授权公司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7、授权公司董事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何毅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毅敏先生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19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在2019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在2018年12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订明细

  ■

  ■

  附件2:

  何毅敏先生简历

  何毅敏先生 中国国籍,196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动力工程专业。2005年11月至2013年5月历任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董事长;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2013年5月至2017年4月历任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任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河南投资集团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年11月至今任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何毅敏先生在公司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所属公司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除此之外,何毅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信息披露日,何毅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毅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8-07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2、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可能面临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致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如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本次回购如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将存在因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股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如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用途

  鉴于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管理层认为目前公司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公司价值,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本公司发行的A股普通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按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41元/股)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97,5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预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预案已经公司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

  4、上市公司终止回购预案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三、预计股份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本次最高回购金额人民币2.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1元/股(含)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97,5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一)如果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二)如果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则公司总股本和股本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三)如果回购股份三年内未用于股权激励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1,699,455,432.6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14,656,162.33元,流动资产 2,781,453.49元。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2.5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4%、4.53%和2.67%,占比均较小。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公司、股东及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统一,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公司董事长郭泽义、董事会秘书刘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0,000股和5,000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披露的《董监高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1,284,500股,交易均价34.9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2%。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及未来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426,800股,交易均价34.2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

  经公司自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减持公司系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控股股东中航科工增持系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预案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六、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为公司管理层,提议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经公司自查,除本公告上述披露情形外,上市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情况,提议人目前在未来六个月没有减持计划。

  七、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完成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授权公司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7、授权公司董事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八、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可能存在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致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如用于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本次回购如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将存在因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股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如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6、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预案公告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8-077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于2018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用途

  本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七)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8-07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2019年1月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19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9年1月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4日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9日(星期三)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9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9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2019年1月8日下午15:00—1月9日下午15:00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月4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金杜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周山路10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2.01回购股份的目的、用途

  2.02回购股份的方式

  2.0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2.0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2.0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2.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2.07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8 年12 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议案2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审议表决。议案1、2、3 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2、3、4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登记方式:

  ①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③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1月7日17:30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及信函登记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周山路10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71003

  电    话:0379-63011079      0379-63011075

  传    真:0379-63011077

  联系人:叶华  赵丹

  2、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回执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9”,投票简称为“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所有议案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回 执

  截止2019年1月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航光电”(002179)股票___________股,拟参加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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