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经过前期与客户共同研发及样品的各项试验验证,产品已符合条件,日前与某客户签订了一份某型号的单晶涡轮叶片产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587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公司根据相关保密规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信息。
该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某型号产品;
2、合同金额:587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分阶段承兑汇票/银行转账支付;客户在合同签署4周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首付款,完成首件鉴定后4周内支付合同金额40%的过程款,在验收合格后4周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余款。
4、交付时间:2019年6月25日前;
5、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6、其他:合同对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包装标准、验收标准和方法、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解除及违约责任等均作了明确的约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影响
该合同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随着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业务的逐步拓展,其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