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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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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2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霍尔果斯金润悦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润悦”)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办理延期购回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展期情况

  1、2017年12月19日,金润悦将其持有348万股的公司股票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质押到期日为2018年12月19日。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金润悦上述质押股份数量增至591.6万股。

  2018年12月19日,金润悦与海通证券办理股票延期购回手续,质押股数不变,购回交易日延期至2019年1月18日。具体情况如下: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19日,金润悦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19.938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68%,累计办理质押登记的股份数量为591.6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2.82%,占公司总股本的3%。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3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霍尔果斯金润悦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润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年12月20日,金润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票13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8%。本次减持完成后,金润悦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85.93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7%,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2),于2018年9月1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18年11月21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2月17日,金润悦采用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截止2018年12月17日,金润悦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658.7873万股,持股比例5.68%。

  2、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1,600万股增加至19,720万股,金润悦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1,119.9384万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

  注:以上部分数据合计数据与单项数据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

  1、金润悦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金润悦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所持股份,具体减持计划为:

  (1)减持数量及时间:自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自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至24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2)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减持方式:实施减持计划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由公司予以公告,减持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润悦的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金润悦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降至5%以下;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经查询,金润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备查文件

  霍尔果斯金润悦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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