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18-136
债券代码:128015 债券简称:久其转债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久其软件”)实际控制人董泰湘女士(以下简称“转让方”)将其持有公司的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17%)股份转让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或“受让方”)管理的“海通投融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将持有公司5.0617%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本次拟协议转让的部分股份存在质押情况,如该部分股份未能获得质权人海通资管出具的同意转让文件并按协议约定解除质押,或交易双方未能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则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董泰湘的通知,董泰湘与海通资管于2018年12月19日签署了《久其软件股票转让合同》,董泰湘将其持有的公司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17%)股份转让给海通资管管理的“海通投融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交易以《久其软件股票转让合同》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为定价基准,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6.72元/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24,192万元。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董泰湘,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23010319640905****,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中西里。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第32层第01-12室单元

  成立时间:2012年06月26日

  注册资本:22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本次股份转让前,受让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海通资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董泰湘持有本公司股份107,610,093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受让方持有本公司3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17%;董泰湘持有本公司71,610,0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85%。董泰湘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福君、北京久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其科技”)合计持有公司314,403,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058%,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的《久其软件股票转让合同》主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六、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泰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次股票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泰湘在公司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的股票锁定36个月的承诺即将期满时,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自愿承诺对其所持的公司股份追加锁定期限,延长限售期自2012年8月11日至2013年8月10日。截至本次股票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泰湘承诺:自亿起联科技重组项目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对应的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人已经持有的久其软件的全部股份。截至本次股票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七、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相关人员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3、本次拟协议转让的部分股份存在质押情况,如该部分股份未能获得质权人海通资管出具的同意转让文件并按协议约定解除质押,或交易双方未能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则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