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对需审议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徐文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孟文华、翁海勇、独立董事艾永祥、梅晓鹏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长春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持有的中经云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经云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甬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卜未鸣、陈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