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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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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8-068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于2018年12月3日公告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公司还于2018年12月5日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584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职务等。

  (2)公示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9日,时限超过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OA系统。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和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信息、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劳动合同签署情况、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等事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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