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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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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8-4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19日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8日15:00至2018年12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孙继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1人,代表股份444,788,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08,327,309股的44.111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23,017,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08,327,309股的41.952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770,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08,327,309股的2.159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42,285,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4%;反对2,502,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034,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13%;反对2,502,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8,531,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反对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8,531,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同意18,075,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407%;反对2,760,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7%;弃权7,701,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87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075,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407%;反对2,760,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7%;弃权7,701,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87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晓鸣  刘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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