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97,216,527股,占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5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2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国投”或“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4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2015年10月14日,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年11月1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38号),批复核准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015年11月,公司向包括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化集团”)在内的8家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9.68元/股,发行数量为330,578,512股,其中,陕煤化集团共认购114,314,049股。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7日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陕国投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016年3月21日,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此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陕煤化集团的限售股份增至228,628,098股。
2018年7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9号)核准,公司以总股本3,090,491,732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2018年7月16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股。配股实施完毕后,陕煤化集团的限售股份增至297,216,527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在发行中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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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97,216,527股,占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5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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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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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六、第一大股东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陕煤化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对本次解除的限售股份在解除限售后6个月以内暂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的计划。如未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陕煤化集团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的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陕国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