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发布《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8-037),根据谭雄玉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自2018年9月25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谭雄玉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49,177,326股。
一、股东减持情况
2018年12月18日,谭雄玉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说明》,自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2月17日,谭雄玉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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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规情况说明
根据谭雄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说明》,截至2018年12月17日,谭雄玉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6,980,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经公司核查,该减持数量在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内,但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按照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减持计划,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