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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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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薛峰先生主持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人,居昊、闫峻、宋炳方、殷连臣、陈明坚、薛克庆、徐经长、熊焰、李哲平、区胜勤、王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3人,刘济平、张敬才、汪红阳、朱武祥、王文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朱勤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01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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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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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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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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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担保及其他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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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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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议案名称: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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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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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议案名称: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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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议案名称: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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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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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议案名称: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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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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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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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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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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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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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议案5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4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伟、劳骁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金杜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