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司法扣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25)。因为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出现错误,现对上述公告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三、本次变动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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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三、本次变动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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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对上述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谦意。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