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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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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18-08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2018年11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中国海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18-075),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3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5月1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18年11月15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7)。

  2、截至目前,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1,255股,占公司总股本395,767,498股的0.2429%,最高成交价24.66元/股,最低成交价23.1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2,999,073.38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最高限额,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通知债权人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0)。债权人债权申报时间为2018年11月3日至2018年12月17日。

  在此申报期内,未出现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情形。因此公司将按照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依法注销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卖出公司股票行为

  经自查,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注销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8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5,767,498股减少至394,806,243股,具体如下:

  ■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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