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5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7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6日~2018年12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15:00—2018年12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曲阜圣阳路1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4,392,5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60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4,468,3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57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924,2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30%。

  (2)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王莉律师和武光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逐项审议表决通过。

  (1)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2)目标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3)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4)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5)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6)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7)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9)股份锁定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0)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1)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2)关于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及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3)业绩补偿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4)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4、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5、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6、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7、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8、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所持有的股份75,536,179股不计入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8,851,8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408,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0%;反对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