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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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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 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8-079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电网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项目目前处于评标结果公示阶段,公司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18年12月14日,国家电网在其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公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8年蒙西-晋中特高压交流工程第一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铁塔招标编号:0711-180TL1622100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2018年第十一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铁塔及构支架招标编号:0711-180TL1612100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计预中标金额约15,788.65万元,现将公司预中标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概况

  (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8年蒙西-晋中特高压交流工程第一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铁塔

  1、招标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预中标产品:1000kV角钢塔

  3、预中标金额:约6,289.54万元

  详情请查阅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公告:

  http://ecp.sgcc.com.cn/html/news/014001003/64908.html

  (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2018年第十一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铁塔及构支架

  1、招标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预中标产品:35kV、110kV角钢塔、35kV、110kV、220kV钢管杆、35kV-750kV变电站构支架

  3、预中标金额:约9,499.11万元

  详情请查阅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公告:

  http://ecp.sgcc.com.cn/html/news/014001003/64895.html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2、上述项目的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尚处于评标结果公示阶段,公示期为3天,公司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 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8-08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经营性合同签署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4日与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豪迈”)签订《杆塔类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

  公司于2018年7月6日与青岛豪迈签订《杆塔类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

  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与青岛豪迈签订《杆塔类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三》),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5)。

  二、日常经营性合同解除情况

  1、因《合同一》项下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发生调整,公司尚未安排生产,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合同金额为8,731.86万元;

  2、《合同二》签订后,公司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合同项下的权力与义务,促使合同项下工程项目得以有序开展。现因合同项下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发生调整,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合同二》项下公司未安排生产的工程项目,解除合同金额为799.43万元;

  3、因《合同三》项下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发生调整,公司尚未安排生产,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合同金额为4,332.24万元。

  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合同金额,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解除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产品订单饱满,产能利用率高,解除上述合同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消极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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