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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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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易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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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暨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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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两项议案,涉及到修改《公司章程》,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上述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昆、元苹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