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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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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8-050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开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7.2亿元

  ●委托理财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6月5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8-026)。

  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效益,自2018年10月25日起截至本公告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简称“本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简称“国开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简称“华夏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委托理财合计17.2亿元,请详见委托理财明细表(附)。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6月5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8-026)。

  二、 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风险控制分析

  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委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产生波动。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委托理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不会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及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 产品说明

  (一) 国开银行国开共赢201766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三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

  (二)华夏银行步步增盈安心版理财产品

  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类资产、债券市场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或资产组合。

  (二) 浙商银行专属理财1号166天型、专属理财1号168天型理财产品

  主要投资于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款、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托计划、资产收益权、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等,符合上述投向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政策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委托理财累计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17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62.70亿元;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起,累计发生额为88.45亿元。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附表:

  委托理财明细表

  ■

  到期赎回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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