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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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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8-054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如下控股子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

  ■

  于上述期间,本公司的寿险业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类明细如下:

  ■

  备注:

  1、本公司通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寿险业务,本公司寿险业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指这三家子公司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合计数。

  2、按投保人为个人或团体,本公司将寿险业务类型分类为个人业务和团体业务。

  于上述期间,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类明细如下:

  ■

  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8-055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观澜泗黎路402号平安金融管理学院平安会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包括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4人,董事王勇健先生因其它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盛瑞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议案名称:选举伍成业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选举储一昀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

  议案名称:选举刘宏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伍成业先生、储一昀先生和刘宏先生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尚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后方会生效。

  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审议实施长期服务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关于审议回购公司股份及相关授权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该决议案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将由股东大会授权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制定回购具体方案,后续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种类、批次、数量及运行时间仍有待确定及具有不确定性。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回购具体方案尚待本公司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等批准后方可作实。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在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本公司或会根据后续规定对回购具体方案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将于适当时候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会议批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执行后续股份回购计划,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案,已经逐项审议并全部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华明律师、张珊珊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8-056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在深圳市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董事王勇健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刘崇先生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5票。本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执行委员会决策机制和组织体系的议案》:

  随着本公司“金融+科技”、“金融+生态”战略的持续推进,为进一步深化“一个客户、多种产品、一站式服务”的综合金融经营模式,本公司以客户服务为导向,逐步形成了清晰的“个人业务+公司业务+科技业务”三大事业群及架构。过去三年来,“个人、公司、科技”三大业务群分别在本公司执行董事、副首席执行官李源祥先生、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谢永林先生和本公司副首席执行官陈心颖女士的统筹领导下取得了良好发展,各项业务转型改革卓有成效,从而促进了本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持续健康增长。实践证明,这一战略性布局与业务结构,以及以“执行官负责制”为核心的决策管理机制是行之有效的,对本公司战略转型、整体风险管控和竞争力持续增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借鉴全球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本公司在执行委员会现行“执行官负责制”基础上,增设三个联席首席执行官岗位,由李源祥先生、谢永林先生、陈心颖女士担任,并由李源祥先生分管个人客户综合金融业务、由谢永林先生分管公司客户综合金融业务、由陈心颖女士分管科技业务。在本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的领导下,三位联席首席执行官分别对三大业务主线实施统一领导、专业分工。

  董事会认为,在本公司执行委员会现行“执行官负责制”基础上设立联席首席执行官集体决策机制,使之成为本公司一项重要的制度化组织体系,将有助于深入贯彻、持续践行“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矩阵式管理”的经营决策机制,更高效地整合内部资源、提升协同效率、强化风险管控,健全人才培养及梯队建设体系。上述安排符合本公司适应以客户为导向战略转型、适应新业务模式发展管理、强化本公司风险管控和人才梯队培养的需要,是对本公司现有战略及业务模式和决策机制的延续与深化,有利于加快推动本公司科技转型、生态转型战略向更深、更广层次演进,提升本公司对经营、管理风险的驾驭能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各表决项表决结果如下:

  1、本公司增设3个联席首席执行官岗位: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由李源祥先生出任本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3、由谢永林先生出任本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由陈心颖女士出任本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三位联席首席执行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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