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8-134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以书面通知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鑫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估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和经营成果,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下午14:30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8-135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以书面通知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梁巨平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8-137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公司客户结构不断丰富,为进一步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结合公司的客户特点和应收款项的结构、客户信用及回款情况,同时结合同行业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标准,公司对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了充分的评估。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变更时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 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单项金额占期末应收款项余额10%以上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②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占期末余额10%以下的应收款项,如有迹象表明某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与该账龄段其他应收款项存在明显差别,导致该项应收款项如果按照既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无法真实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后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单项金额占期末应收款项余额10%以上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②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占期末余额10%以下的应收款项,如有迹象表明某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与该账龄段其他应收款项存在明显差别,导致该项应收款项如果按照既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无法真实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以前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日后财务状况有一定影响,由于目前无法确定2018年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分布,故暂无法确定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表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估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和经营成果,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8-136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30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15:00至2018年12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51号首享科技大厦13楼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2018年12月24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下午13:00-18: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51号首享科技大厦13楼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下午 18:3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51号首享科技大厦13楼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19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电话:010-62309066。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兆辉
联系电话:010-62309066
传真:010-62036697
邮编:10019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51号首享科技大厦13楼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31。
2、投票简称:暴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2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对以下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
表决说明:
1、在提案对应的表决结果栏用“√”选择,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