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8-089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内容已充分了解。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提高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赛格”)资金使用效率,长沙赛格在预留充足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后,拟按股权比例向各方股东提供总计3,25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其中长沙赛格以自有资金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495万元、向金弘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300万元、向华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55万元。上述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8%,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盘活长沙赛格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按长沙赛格股东持股比例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长沙赛格各股东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公平,不存在侵犯上市公司利益或相互侵占利益的情形。金弘集团和华亚管理向长沙赛格做出承诺,分别以其对长沙赛格的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还款保证,同时福建尚同投资有限公司自愿为金弘集团、华亚管理向长沙赛格借款提供担保,并出具担保函。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认真履行审批和决策程序,同时将指派专人密切跟踪接受财务资助的外方股东金弘集团和华亚管理的财务状况,控制相关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长沙赛格提供上述财务资助的事项原因合理,风险可控。因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 、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8-090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

  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长沙新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赛格”)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弘集团”)以及华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管理”)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其中:本公司持股46%,金弘集团持股40%,华亚管理持股14%,金弘集团和华亚管理为一致行动人,根据2008年本公司与金弘集团签订的《关于共同投资收购长沙新兴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项目的合作备忘录》,金弘集团同意放弃5%表决权,该5%表决权由本公司行使,故本公司表决权比例为51%,同时根据长沙赛格《公司章程》,其董事会为其最高权力机构,而其董事会半数董事以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经营团队均由本公司派出,本公司对长沙赛格具有较强的控制力,本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并对其合并财务报表。

  现长沙赛格拟为各方股东按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长沙赛格资金使用效率,长沙赛格在预留充足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后,拟按股权比例向各方股东提供总计3,25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其中长沙赛格以自有资金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495万元、向金弘集团提供财务资助1,300万元、向华亚管理提供财务资助455万元。上述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8%,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长沙赛格将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分别与本公司、金弘集团、华亚管理签订借款协议。

  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长沙赛格按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对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借款用途

  本公司借款的主要用途是补充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流动资金;金弘集团和华亚管理均为正常经营的港资企业,其借款的主要用途是投资农产品贸易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

  二、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朱龙清

  3.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8日

  4.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东路1号

  6.经营范围:各类IT产品、数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仪表、集成电路、电脑板卡、计算机配件的批发和零售(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照相器材、影楼用品批发和零售;写字楼出租;电子市场及大楼内的自有房屋物业管理;户外广告发布和媒体运营。(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凭批准文件及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长沙赛格各股东已按出资比例完成出资。截止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向长沙赛格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0元。金弘集团向长沙赛格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0元,华亚管理向长沙赛格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0元。

  本公司及长沙赛格此前从未向金弘集团、华亚管理提供过财务资助。

  8.长沙赛格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253776E

  2.成立时间:1996年7月16日

  3.注册资本:1,235,656,249.00元

  4.法定代表人:陈惠劼

  5.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与管理电子专业市场;经营网上贸易;互联网技术开发;从事广告业务;房屋租赁;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儿童产业链项目的投资及经营;儿童游乐设备租赁服务(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游乐场经营及服务(限分支经营);餐饮服务(限分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零售(限分支经营);文化用品、工艺礼品、玩具、童装、电子产品、工艺品、日用百货的销售;摄影服务;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光伏发电和光伏一体化建筑工程总承包;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投资建设光伏电站、承接建筑一体化光伏幕墙工程;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制造、销售碲化镉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

  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金弘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号:997342

  2.成立时间:2005年9月23日

  3.注册资本:160,000元

  4.法定代表人:苏达文

  5.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6.注册地:香港

  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华人策略控股有限公司(8089.HK)

  8.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港元)

  ■

  9.金弘集团经营情况

  该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经营,目前主要投资于长沙赛格项目。

  10.金弘集团作出书面确认,其作为被资助对象未受到任何已提起的诉讼或仲裁,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亦不是失信公司。

  金弘集团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华亚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号:1230914

  2.成立时间:2008年4月24日

  3.注册资本:100元

  4.法定代表人:林国兴

  5.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6.注册地:香港

  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华人策略控股有限公司(8089.HK)

  8.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港元)

  ■

  9.华亚管理经营情况

  该公司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经营,目前主要投资于长沙赛格项目。

  10.华亚管理作出书面承诺,其作为被资助对象未受到任何已提起的的诉讼或仲裁,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亦不是失信公司。

  华亚管理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借款协议将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拟签署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长沙赛格向本公司提供借款1,495万元,向金弘集团提供借款1,300万元,向华亚管理提供借款455万元。

  2.借款期限:上述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每笔借款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借款方应归还全部借款本金。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年利率8%计算,利息按季支付。

  4.违约责任:借款方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未付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

  五、财务资助的原因、合理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了盘活长沙赛格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长沙赛格在充分预留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拟按股权比例对其股东各方提供借款。

  (二)本次财务资助的合理性

  本次长沙赛格按股权比例对股东各方提供借款,是在充分预留了长沙赛格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相互侵占利益的情形。该借款有利于提升长沙赛格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管理风险。

  (三)风险防范措施

  1.金弘集团和华亚管理向长沙赛格做出承诺,分别以长沙赛格的未分配利润(按股权比例归属于各自的部分)及其自有资金作为还款保证。如无法偿还长沙赛格的借款,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进行还款:

  (1)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利润分配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归属于各自的未分配利润、实缴出资等股东权益对欠款进行偿还;

  (2)以各自自有资金对欠款进行偿还;

  (3)调用各自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富余资金、变卖各自公司资产、变卖与各自关联的其他公司资产等方式进行偿还。

  2.福建尚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尚同”)自愿为金弘集团、华亚管理向长沙赛格借款提供担保,并已出具担保函。福建尚同系金弘集团参股股东中国农业生态有限公司(8166.HK,持有金弘集团25%的股权)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担保函主要内容包括:

  (1)福建尚同自愿为金弘集团、华亚管理向长沙赛格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长沙赛格借予金弘集团和华亚管理的款项共计1,755万元、因该等借款而产生的利息以及其他因该等借款而产生的金弘集团和华亚管理应付长沙赛格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长沙赛格向金弘集团和华亚管理主张及行使债权而产生的费用等);

  (2)福建尚同自愿以其在福建省自有的10套物业资产(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预估市场价值约为1,085.02万元)为金弘集团、华亚管理向长沙赛格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的担保范围与上述第(1)条约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相同,并承诺及时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

  (3)福建尚同自愿以其持有的安徽大明园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99%的股权为金弘集团、华亚管理向长沙赛格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的担保范围与上述第(1)条约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相同,并承诺及时办理相应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截至2018年9月30日,安徽大明园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为22,554万股。)

  本担保函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本担保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金弘集团及华亚管理前述借款期限届满且长沙赛格收回所有借出款项之日终止。

  六、公司承诺情况

  公司目前无募集资金。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长沙赛格是在充分预留了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按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对股东各方提供借款,有利于盘活长沙赛格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按长沙赛格股东持股比例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长沙赛格各股东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公平,不存在侵犯上市公司利益或相互侵占利益的情形。金弘集团和华亚管理向长沙赛格做出承诺,分别以其对长沙赛格的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还款保证,同时福建尚同投资有限公司自愿为金弘集团、华亚管理向长沙赛格借款提供担保,并出具担保函。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认真履行审批和决策程序,同时将指派专人密切跟踪接受财务资助的外方股东金弘集团和华亚管理的财务状况,控制相关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长沙赛格提供上述财务资助的事项原因合理,风险可控。因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长沙赛格财务资助是在充分预留了长沙赛格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按其股权比例对股东各方提供借款,有利于盘活长沙赛格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长沙赛格拟按股权比例向其各方股东提供总计3,25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其中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495万元、向金弘集团提供财务资助1,300万元、向华亚管理提供财务资助455万元,按照年利率8%收取借款利息,定价公允,不存在侵犯上市公司利益或相互侵占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金弘集团和华亚管理向长沙赛格做出承诺,分别以其对长沙赛格的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还款保证;福建尚同自愿为金弘集团、华亚管理向长沙赛格借款提供担保,并出具担保函,风险可控。

  (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九、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900万元(详情请参考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向关联参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额。

  十、持续督导人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盘活长沙赛格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认真履行审批和决策程序,同时应时刻关注接受财务资助方金弘集团和华亚管理的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资助款项偿还的相关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8-091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45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5:00 至 2018年12月2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

  B股股东应在2018年12月18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18年12月18日),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说明:

  1.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详见2018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为其各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9:00-14:45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1楼 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五)会议联系方式:董事会办公室 石广胤、曾艳

  电话:0755-8374 7759、0755-8374 1808

  传真:0755-8397 5237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1楼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28

  (六)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A/B股)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

  附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058”,投票简称:“赛格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2: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A/B股)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深圳市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1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1. 委托人姓名:

  2. 委托人股东账号:

  3.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 委托人持股数:

  5. 股东代理人姓名:

  6.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7. 股东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 / 否

  8.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9. 股东代理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 / 否

  10. 如果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1)对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提案投赞成票;

  (2)对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提案投反对票;

  (3)对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提案投弃权票。

  11.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名(盖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