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8-07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2月4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情况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0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继续由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要求,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了有关服务的原则和内容等,以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保障公司利益。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张志方先生、李华先生、柴志勇先生、李建民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将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2、《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查验了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张志方先生、李华先生、柴志勇先生、李建民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3、《关于制订〈公司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要求,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制订了《公司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张志方先生、李华先生、柴志勇先生、李建民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4、《关于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向中银香港申请3.16亿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1年。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5、《关于调整子公司董事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相关人员职务调整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对部分子公司董事人选作如下调整:推荐晋富斌先生担任天津天管太钢焊管有限公司董事,并提名为董事长人选。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召开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关于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8-075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27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下午3: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关于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议案3为关联交易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仅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七届九次监事会、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原市尖草坪街2号,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人:安峰先生

  邮编:030003  电话:0351—2137728   传真:0351—2137729

  电子信箱(E—mail): tgbx@tisco.com.cn

  本次股东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25

  投票简称:太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8-076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

  一、交易概述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不锈”或“本公司”)2018年12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继续由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由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钢集团”)共同筹建,具体出资金额和比例为:太钢集团出资10.2亿元,出资比例为51%,太钢不锈出资9.8亿元,出资比例为49%。截至目前,太钢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2.70%的股权,对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4位关联董事张志方先生、李华先生、柴志勇先生、李建民先生回避表决,6位非关联董事谢力先生、尚佳君先生、王国栋先生、张志铭先生、张吉昌先生、李端生先生均出席会议并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书。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借壳。上述协议约定的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0亿元,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及注册地:山西省太原市解放北路83号

  成立时间:2012年

  企业性质: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李  华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0607262844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财务公司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外汇业务(外汇买卖业务);委托投资业务。

  历史沿革: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0H214010001),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0607262844),由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2亿元(出资比例5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8亿元(出资比例49%)于2012年共同出资组建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

  近三年发展情况:财务公司业务运营坚持稳健审慎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遵循“规范经营,稳健发展、专业服务”的经营方针,稳步推进开展各项经营活动。目前,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有效,风险可控,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连续三年行业监管评级获评A类,经营状况良好且稳步发展。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2017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312580万元,负债总额105014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62436万元;2017年实现收入41325万元,利润总额24583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结算、存款、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定价

  财务公司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就同期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存款服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3)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0亿元。

  3、信贷业务

  (1)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可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二)财务公司的承诺

  1、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财务公司应按照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3、财务公司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本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三)协议期限

  协议需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太钢不锈的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鉴于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并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487448.17万元,利息收入为人民币4319.67万元;贷款(含票据贴现)余额为人民币37370.80万元,利息支出为人民币2172.98万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人民币328212.86万元,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为人民币139.16万元;结售汇合计7699.24万美元。

  2018年年初至11月30日,公司与太钢集团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03亿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向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该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2、对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我们认为:风险评估报告对财务公司的分析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财务公司的实际状况。我们同意风险评估报告对财务公司所做的评判。

  3、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制订了《关于在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我们认为,风险处置预案职责清楚,措施到位,具有充分性与可行性,能够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会议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8-077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不锈香港”),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是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钢不锈”或“公司”)在香港地区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太钢不锈持有不锈香港100%的股权。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对其担保额为0。

  不锈香港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向中银香港申请3.16亿美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不锈香港提请太钢不锈为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不锈香港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6月7日

  注册地点: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2601室

  法定代表人:尚佳君

  注册资本:叁仟万美元整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3,387万元、负债总额111,69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67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1,699万元)、净资产21,687万元;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72,212万元、利润总额4,282万元、净利润3,960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42,630万元、负债总额121,98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1,984万元)、净资产20,646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46,138万元、利润总额395万元、净利润395万元。

  被担保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保证担保方式为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向中银香港申请3.16亿美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1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拥有不锈香港100%的股权。为了保证不锈香港资金需求,支持其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由于被担保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此项安排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对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王国栋   张志铭   张吉昌   李端生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为8,333.31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以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3.9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9%。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