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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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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8-060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京交投)持有的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京港集团)55%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省港口集团)。

  2、本次南京港集团股权无偿划转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提出全面要约的义务、并履行产权变更等相关手续,最终股权变更以工商登记、产权变更为准。

  3、本次股权无偿划转法定程序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为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上述事宜的实施不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筹建省港口集团的《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2017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成立省港口集团的《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2018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将南京交投持有的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55%股权划转至省港口集团的《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2018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转发的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国资委关于省港口集团无偿划入南京交投持有的南京港集团55%国有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8】54号)。主要内容如下: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组建省港口集团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南京港集团资产整合工作,同意将南京交投持有的南京港集团55%的国有股权无偿划入省港口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后南京港集团控股股东由南京交投变更为省港口集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040)实际控制人由南京市国资委变更为江苏省国资委。

  同时,2018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转发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国资委产【2018】233号)。主要内容如下: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沿江沿海港口资源整合的决策部署,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南京交投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情况,将南京交投持有的南京港集团55%股权划转至省港口集团持有。

  同时,2018年12月10 日,南京交投与省港口集团签署《关于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之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南京交投持有的南京港集团55%股权划转至省港口集团持有。

  三、相关风险提示

  以上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批准,并履行工商、税务等法定行政许可程序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为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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