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8-08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上午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总裁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执行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裁刘建伟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同意聘任秦宏武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执行总裁辞职及聘任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8-08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总裁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执行总裁王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鹏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执行总裁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王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鹏先生辞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等相关职务。

  王鹏先生在担任公司执行总裁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裁刘建伟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执行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秦宏武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全面负责公司智能控制器业务的经营管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简历:

  秦宏武,男,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历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总裁助理、控制器板块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秦宏武先生参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300,000股股份,并参与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秦宏武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秦宏武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